成都分院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04-11-24
汪光泽书记在会上作了安全工作报告,他说,2004年成都分院加强了对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有效的工作体系,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制度;落实了各项隐患整改措施、加强了源头防范和工作预案,在信息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协调服务,努力维护分院系统各单位的安全和稳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
汪光泽书记指出,各部门要重视安全隐患的检查整治和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在下一步工作中,重点继续坚持这一有效的工作体系,根据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和健全工作机制;强调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依法处置,使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分院机关要起好表率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以相关部门为首责主体的工作责任制。
汪光泽书记要求,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以高度的敏感性和责任感重视预防和处置工作;各部门要及时掌握信息,制定工作预案;要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关晓岗副院长对分院各部门的安全工作重点进行布置并提出了要求。
会议学习了有关文件,并对分院安全工作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