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治安综合治理 为研究所中心工作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04-04-07
近日成都山地所出台了《成都山地所二OO四年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等有关治安管理措施、人员机构调整方面的文件,以及下发“重新确定所内二级治安责任部门”、“调整成都山地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成员”的通知,并配合与二级责任部门签订安全保卫与综合治理责任书、制定安全事故工作流程等相关举措,为推动该所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组织与制度上的保障。
根据中科院《安全保卫责任制暂行规定》精神,本着“预防为主、从严管理”的方针,该所综合治理委员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所内二级治安责任部门负责人的安全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内部环境,采取了积极的措施:
1、确定14个二级治安责任部门,并新增研究生部,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加强组织体系建设;继续坚持定期安检制度,及时消除隐患;完善科研、科考和野外台站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各项操作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管理,定期开展部门内部安全防火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2、继续密切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情况,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 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不断提高职工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3月中旬,该所邀请到市火灾防治中心到所为研究生举办一期消防知识讲座,收效显著。
4、 认真开展各部门综治、安全总结评比工作,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
5、 加强旧楼拆迁和科研综合楼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为园区建设的顺利开展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
为使以上措施得到更好地落实,该所还将于今年6月和10月对新组建的义务消防队进行实际演练,组织重点要害部门人员参加消防知识上岗培训,使全所职工提高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使遵章守法、安全防范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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