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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分院召开园区管理工作会议
——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华西坝园区社会化管理过渡时期方案》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03-10-08


    日前,成都分院园区管理工作会议在都江堰市召开。成都分院院长彭宇行,党组书记、副院长汪光泽,副院长关晓岗、黄泽永出席会议并讲话。院属成都地区各单位分管后勤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分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分院园区办公室提交的《华西坝园区社会化管理过渡时期方案》,经补充修改后,该方案将提交院所长联席会议讨论审定。
    《华西坝园区社会化管理过渡时期方案》全面分析了园区管理向社会化过渡所面临的机遇与困难,提出了园区管理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并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具体实施办法提出了建议,认为现阶段条件比较成熟的服务项目可以率先社会化,其余则逐步推进。
    会议认为,华西坝园区具有以工作区为主导,由多个单位共享,生活区与工作区不可分,人口密集,流动人员多等集中型科研基地的共有特征。当前园区管理、服务社会化格局还没有形成,园区管理处于向社会化过渡时期,业主观念还比较陈旧,业主委员会尚未真正建立并履行职责,原分院后勤服务中心改革组建的物业公司与分院脱钩后还不能承担园区管理与服务的重任,园区现状与一些好的小区相比还有差距,管理形势还较为严峻。因此,各单位既要坚持后勤改革的方向不能变,循序渐进地稳步推进社会化。同时在这期间,各单位也要从知识创新工程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责无旁贷地担负起过渡时期园区管理的责任,共同组建强有力的、高效负责的园区决策和管理机构——园区管理委员会,并通过园区管理委员会努力创造有科学院文化氛围特点的科学社区。
    会议要求,在过渡时期,园区管理委员会在加强园区管理和保障服务的同时,要努力推进业主委员会的建立,帮助其承担起生活区管理的责任。各单位、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及将来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要互相沟通,消除误会,增进了解,共同为园区管理和建设出谋划策。
    会议强调,在过渡时期,园区物业将实行分类管理,安全保障、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可以实行单项招标,物业公司可以平等参与竞标;在公共区域管理、公用设施的管理、运行和维护方面,由于现阶段还不具备向社会招标的条件,暂由物业公司负责服务。物业公司应按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服务合同履行服务职责,并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标准,定期公布情况,主动接受咨询、检查、考核、监督。在各单位委托、分院批复后,物业公司对内提供公共设施和职工生活服务时可以使用机关服务中心的牌子。但是,公司一方面要实行“以支定收,略有节余,协商定价,制度备案”的内部结算、收费机制。另一方面必须按企业机制进行管理,力争以优质、低价的服务赢得广泛支持。
    会议指出,园区管理的费用要进一步细化和公开,费用主要由单位承担,住户适当承担生活区服务费用,从0.2元/平方米•月起步,今后逐步核算到位。职工物业费由各单位代扣代交;非本系统住户、出租房屋则由物业公司按实际费用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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