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主题为“实施《安全生产法》,人人事事保安全”的成都分院 “安全科研生产月”动员大会上,分院各部门责任人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分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汪光泽、副院长关晓岗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关晓岗要求各单位在“安全科研生产月”活动中,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科研生产安全月活动;宣传学习《安全生产法》,强化科研生产安全意识;查隐患,促整改,保一方平安。通过开展“安全科研生产月”活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特别是要加强化学危险品和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促进各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不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安全生产和防范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汪光泽就“安全科研生产月”活动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在工作思路上,要从形成大安全的格局考虑问题,人人树立大安全工作的大局观,上下重视,各方齐抓共管,并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努力建设大安全工作的体系;注重安全工作的成效。二是分院系统大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的同时,决不能有任何松懈的情绪,目前还有很多薄弱的环节,隐患和事故的苗头时有发生。原因是体制改革后,人员、职能有交叉;由于分院系统长期没有出现大问题,个别人员麻痹思想有所显现;工作重心的阶段调整,使安全力量顾此失彼;一些措施落实不够,影响成效。三是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科研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并以结合实际、举一反三的思路布置好本单位“安全科研生产月”活动,协助好系统各单位活动的开展,做到活动有声势、工作有布置、措施有落实、隐患有整改。通过安全月活动,教育和动员职工强化安全意识,警钟长鸣,扩大影响;巩固所取得的成绩,查找隐患,集中整治,完善各项制度;增强防线功能和危机感、责任感,充分认识到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院属成都地区各单位主管安全领导、成都市安监办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