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12月27日第9版刊登了题为“婴儿接种第二天猝死无证据证明与疫苗直接关联”的报道。报道中提到:“绵竹市新市卫生院副院长王泽东提到,患儿使用的脊灰疫苗生产企业为中科院,疫苗批号为‘20120836-23’。百白破疫苗的生产企业为成都生物研究所,疫苗批号为‘20120628-2’。”
报道发布后,陆续有相关单位和媒体记者致电我所,咨询核实相关问题。针对以上报道,我所特作以下声明:
1. 中国科学院和及其所属的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为国家科研事业单位,长期致力于科学技术研究,不是疫苗生产企业,不进行疫苗生产和销售。
2.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从未从事脊灰疫苗或百白破疫苗相关研发工作,报道中所述疫苗与我所无任何关系。
特此申明。
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2013年12月27日